我是福建人,我们是山西某生态公园的管理处,该生态公园是不要钱向市民开放的。去年的时候的深夜,王某在生态公园的湖泊里被发现逝世,经处理事情的警察查证为溺亡。管理处在湖泊周边已附加告知牌,且王某自身有无法治愈的疾病,应该是自尽。王某的亲属请求应由管理处承担费用,但我管理处觉得没有责任,现王某的亲属已向审判机关提交诉状,请律师帮忙回答一下,这种情况生态公园的管理处应该承担费用吗?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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