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问下律师,我是一名法学院学生,前些天正在分析有关传染病防治类犯罪,有这样一个讨论例子,请律师费心帮助分析:张某为了赚钱,在没有取得卫生部门同意文件的情况下,在江西的小地方租了一个门面房,以1212/100ml的价格,采集血液,后被民警发觉,以构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将他抓到公安局了,经检测血液不符合强制标准,想请教一下,构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符合什么条件能取保出来?谢谢了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陈兰亭
专职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法定刑是5年以下,5-10年,10年以上或者无期,建议及时来我所咨询。
回复于 2024-03-22 03: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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