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某一个案件,我是香港人,2012年3月,我经过卖房中介与对方签了了高级公寓买卖的合同。我向对方支付房屋定金 116064。后面我又支付了房屋定金 116064。后面对方经过卖房中介说案涉高级公寓不可能继续进行合同,之后一直就无法联系对方了,后面经警员查到才发现对方当前已经被分局警察抓走了,案涉高级公寓当前已经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查封了。我可以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把房屋定金拿回来么?这种情况会如何判?

陈兰亭
专职律师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建议您打官司解决,否则对方目前这种涉刑被抓的情况也不可能主动把钱返还给您,您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合同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回复于 2024-03-22 12:57:19

张子衿
专职律师合同纠纷,首先看属不属于专属管辖,不属于的话再看是否约定了管辖,若无,则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般均是约定了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合同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回复于 2024-03-22 12: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