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叔叔是一名动物痴迷者,自己饲养了一两只,也通用微博认识了一些圈内人,后来为了搞更多钱,他们就通过银联卡转账的方式,采取长途客运车辆运输将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予以转卖。好像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8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只。去年的时候,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将他带走了,请问律师,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会受到怎么样的判决?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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