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西人,我有一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如果股份公司凭海关的专用缴款书来入账以便抵扣税款,约莫561943,接着被国税查出是造假的单据,通知补交税款,但股份公司始终没补交税款,12天前,老总也被逮走了,家里人目前补交税款,加上滞纳金和罚金,请问律师多少金额是逃税罪?谢谢呀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4626处理)

张帆
专职律师您好,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关于逃税罪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达到一定金额就构成该罪。可以打电话详谈。
回复于 2024-03-23 21:4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