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疆人,2011年8月我与郝某签约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书,我是买家,写明我缴纳评估的费用、过户费用、房本的工本费、税费。我签约了房屋买卖合同书之后3个月内缴纳了如上所述全部的税费。可但是当前郝某联系我,表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电话通知他没有如实缴纳税费,他缴纳了税费之后起诉我要求我赔偿大约181421,可但是我在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咨询才得知郝某的房本造假成满五的,这事儿与我有关联么?我还需要承担么?谢谢呀
我是新疆人,2011年8月我与郝某签约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书,我是买家,写明我缴纳评估的费用、过户费用、房本的工本费、税费。我签约了房屋买卖合同书之后3个月内缴纳了如上所述全部的税费。可但是当前郝某联系我,表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电话通知他没有如实缴纳税费,他缴纳了税费之后起诉我要求我赔偿大约181421,可但是我在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咨询才得知郝某的房本造假成满五的,这事儿与我有关联么?我还需要承担么?谢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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