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啊,我爸爸名下有一套房子,去年的时候我爸爸在某公证处留下遗嘱,说该套房子由我享有。我爸爸逝世,我和我姐姐由于房子的问题提交诉状,法院以该公证遗嘱只有一名公证员签字为由,判决遗嘱无效,造成我的利益被侵害,我爸爸的意愿没有实现。公证处作出了留下遗嘱的公证,然而却被法院判决为无效,我认为对方存在过错,应赔偿我的财产损失。想咨询律师,要是我提交诉状,应该告公证处还是操办的公证员?谢谢啦
张帆
专职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三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你应该告公证处。
回复于 2024-03-24 01:46:03
最新咨询
破坏交通工具罪被刑拘有办法吗?
你的咨询已看到,而今你的堂兄已经被拘留,你堂兄的近亲属在法院作出最后判决前和你堂兄是见不了面的,你最好让一位你堂兄近亲属...
2024-10-13 18:39:42 13婚内继承的财产未分割,诉讼离婚怎么分割?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若法院认为没有破裂,则可能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这样也就不会解决财...
2024-10-13 17:52:54 10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怎么判刑?
你好,根据刑法二百一十五条关于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规定,该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
2024-10-13 15:31:25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