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人,我有一个疑惑想要打听一下,我是一家环卫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某小地方是我环卫服务公司的责任范围。几个月前在该小地方查出了大量的固体废物,政府为了减少环境污染的风险,指令我环卫服务公司赶紧对该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我环卫服务公司为处理这批固体废物花了7万元。后经人民公安查实,为某煤矿企业倾倒的。律师我请教一下,为处理该批固体废物的成本是否应该由某煤矿企业负担,固体废物的处理方可以不可以作为当事人控告行为人?

窦利萍
专职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作为侵权人的某煤矿企业应该负担处理该批固体废物的成本。
回复于 2024-03-24 07: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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