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别急一个事情,我想请教一个有关车辆对外销售给他人但没有办理登记出现车祸的案子,请抽空帮忙回答一下,多谢律师!我有一辆东南汽车,登记在我名下,前不久,我由于需要变现,将这辆东南汽车以6万元的价钱对外销售给我的一个邻居,双方签署合同书,我也将车辆交给他了。但没有去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最近几天,这个邻居在开车辆时,出现了车祸,交警定性是全责,律师请帮忙分析一下,这种情况如果需要赔偿应该由谁承担损失?谢谢啦

窦利萍
专职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应该是你邻居承担损失。
回复于 2024-03-24 11:08:49
最新咨询
身体权纠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怎么判?
民法典生效后依据相关规定,该情况可以打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建议您委托专业的侵权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2024-11-29 11:08:51 777因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被抓走的人多吗?能怎么判?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2024-11-29 09:18:40 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