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呀律师,我和我媳妇是2017年离的,夫妻二人共同财产是房一套,该房归我,但是吧我没有变名,意外的是,对方在离后,也是强行占有该房,并把该房租赁,租赁费用每一个月 40832,前几年陆续开始租赁的,到目前为止我才发现该小事情,我可以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交起诉书么?我要怎么处理?这种情况会如何判决?我能赢这个官司么?
李晓颖
专职律师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建议您起诉解决,要不然对方也不会主动把钱还给您,您需要提供一些对方租房的初步证据,起码要知道一个大概的数额,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回复于 2024-03-25 1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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