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情况想要问询一下,2014年2月我司跟闵某跟其高中同学签订了融资租赁协议合同书,高中同学负担担保责任,写明上面全部俩人买宝马,在这之后俩人把宝马转让给我司,我司再一次出租给上面全部俩人,融资总金额563274,租赁期间12个月,但俩人仅给了一半儿,可以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起诉么?我司可不可以诉请司法拍卖?我要怎么办?此种情况会怎么判决?

陈兰亭
专职律师民法典生效后依据相关规定,此种情况可以打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准备相关的案件证据即融资租赁协议合同书等,比较复杂,建议您委托专业的打合同官司的律师介入。
回复于 2024-03-25 22:38:06

窦利萍
专职律师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况建议您起诉解决,要不然对方也不会主动把钱还钱给您,要视具体情况,不是一定能起诉自然人股东的,要是起诉不了,后续执行阶段视情况可以追加自然人股东为被执行人,比较复杂,建议您委托专业的打合同官司的律师介入。
回复于 2024-03-25 22: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