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人,我有一个疑惑想要咨询一下,我想询问一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案子。情况是这样的:我朋友在山西的一家工厂正常上班,几个月前他有个认识的人问他是否认识转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刚好他有个一起上班的人手里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出卖,于是他就介绍他们认识。完成后出卖的人给了他8000元作为费用,他也就收了。最近被查获,公安机关以触犯了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将他抓走了。请资深律师剖析一下,他可以被认定为从犯吗?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4626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