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呀,我这段时间在准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想咨询一下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有个人于2019年5月23日买企业资料复印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再添上私刻的戳记和戳记等印章,并通过印章在该企业资料复印件上盖章,后面再在银行开户,帮其从事银行汇票业务来消减信贷规模,后面销户。没过多久,这人因犯了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被公安刑拘,经检测企业资料复印件上的印章与该社的样本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问一下这种情况会判多久?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4626处理)

陈兰亭
专职律师您好,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利用伪造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金融许可证等企业资料,开设对公账户,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若是要全面知道,建议您问一下刑事律师。
回复于 2024-03-27 09:3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