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业律师帮忙分析一下,舅舅是赤峰市某有限公司管理者,其开创了一个信息网。2020年4月起,舅舅开始运营信息网并开创了同名手机APP,以对外出卖赤峰市二手房信息为主营业务。期间,舅舅有偿获取了大量房和业主的信息。舅舅在获取上述房信息后,安排员工逐一电话进行核实,将有效的二手房和业主的信息以会员套餐形式提供给信息网会员付费使用。自2020年4月至案发,舅舅通过运营该信息网共获取二手房和业主信息19余万条。当今舅舅被刑侦警察采取强制措施了,请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公诉还是自诉?舅舅之前也没有被抓过,当今阶段能申请保释吗?非常感谢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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