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个问题,我这段时间在备战法考,想知道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如若某人在四川的某金融机构上班,上岗期间,从另外的人那里买了多张价值为20元的假币,总共六千多。然后被警察抓走了。请教一下这个案件会判几年?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文杰
专职律师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一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如若要细致了解,建议问一下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回复于 2024-03-27 13:08:38
窦利萍
专职律师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不足五千张(枚)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五千张(枚)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总面额不满人民币四千元或者币量不足四百张(枚)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建议来电沟通。
回复于 2024-03-27 12: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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