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20年7月孔某把自个儿30%的股权转了我,再加上我自个儿自身也是股东,现在我是唯一的股东,几天前我收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的公示通知,告诉我司现在已经被告了,我是连带责任,我才得知原本的股东骗取我签订这股权转让协议,我为我司权益的付了273314,孔某之前承诺我这公司根本没有外债,我应该怎么办?我欲委托一个律师解决保障我的权益。十分感谢
文杰
专职律师民法典生效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建议您们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您积极诉讼要求您的损失,此种情形可以起诉股权转让纠纷,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
回复于 2024-03-28 02: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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