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浙江人,我有一个问题想要问问一下,我们是2016年民政局离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我父母借我上一任丈夫326133用于偿还债务,离婚协议书中注明的我上一任丈夫把326133返还我,但是到目前为止对方也还没付,我可以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立案么?我父母能不能立案?我要怎么办?此种案件情况会怎么判?

刘亚华
专职律师依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可知,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案件难度较大,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家事律师介入。
回复于 2024-03-28 05:40:48

文杰
专职律师离婚纠纷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债务也平均分,此种案件情况能协商最好先协商,若是协商不成法院也是能判的,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家事律师介入。
回复于 2024-03-28 05:3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