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资深律师帮忙回答一下,我想问一个涉及不符合国家标准商品赔偿的案件,请抽空帮助回答一下,感谢律师。前段时间我在一个小超市买了一袋饼干,单价为32元,但是回到家打开准备吃时,发觉该饼干已经长绿斑,我拿着凭条就找小超市要求承担损失,但小超市的老板看有效期后,并未过期,认为不是销售者的责任,而是厂家的责任,让我去要求厂家承担损失。律师请帮助解答一下,商品销售者的说法说的过去吗?谢谢律师
窦利萍
专职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所以商品的销售者的说法不说的过去。
回复于 2024-03-28 09: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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