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人,我有一个疑惑想要问询一下,几个月前我大哥被西城公安局叫去,听说涉嫌开设赌场罪,具体情况大概是这样的,他从上家那获得了XX赌博网站的注册账号,并将这个赌博网站的注册账号提供给了他的老熟人大约46人使用,并接受押分,赌资累计有107万元,他从上家处按11%的比例,获得抽成期间获利大概有4万元,咨询一下律师,他这种行为方式算是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吗?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4626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