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呀,2012年7月,我于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侄女投了人寿保险。我为孤寡老人,没有任何子女。签合同时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我保险分红全部是侄女的,但是保险单中写明了特殊情况下受益人为投保人,是由于我没有任何子女,这情形下无人 能取得金额。签合同时侄女的签名是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教唆我代签的,侄女没有委托,我能主张退还保险费么?

den*** 上海-闵行区 2024-03-29 05:02:16 浏览量:195
分享
4条回复 我也要提问
共4条回复
立即咨询 张子衿

张子衿

专职律师

民法典生效后依据相关规定,此种情形可以打人寿保险合同纠纷,需要准备相关的案件证据告,要是侄女拒绝能打法院不认可,建议您找北京合同纠纷的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24-03-29 05:44:16

立即咨询 刘亚华

刘亚华

专职律师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形建议您走诉讼解决,要不然对方也不会主动把钱还钱给您,要视具体情况看,比较复杂,建议您找北京合同纠纷的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24-03-29 05:39:16

立即咨询 李晓颖

李晓颖

专职律师

你好!案件咨询和委托可电话联络

回复于 2024-03-29 05:24:16

立即咨询 刘亚华

刘亚华

专职律师

您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回复于 2024-03-29 05:11:16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热心律师

查看更多>>
律师回复动态
  • 律师回复榜
  • 律师好评榜

热门律师推荐

周边律师
东城区
密云县
延庆县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大兴区
昌平区
平谷区
怀柔区
门头沟区
省会律师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山东
内蒙古
江苏
安徽
山西
陕西
甘肃
浙江
江西
湖北
湖南
贵州
四川
云南
新疆
宁夏
青海
西藏
广西
广东
福建
海南
台湾
香港
澳门
专业律师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
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