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呀,2012年7月,我于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侄女投了人寿保险。我为孤寡老人,没有任何子女。签合同时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我保险分红全部是侄女的,但是保险单中写明了特殊情况下受益人为投保人,是由于我没有任何子女,这情形下无人 能取得金额。签合同时侄女的签名是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教唆我代签的,侄女没有委托,我能主张退还保险费么?
张子衿
专职律师民法典生效后依据相关规定,此种情形可以打人寿保险合同纠纷,需要准备相关的案件证据告,要是侄女拒绝能打法院不认可,建议您找北京合同纠纷的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24-03-29 05:44:16
刘亚华
专职律师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形建议您走诉讼解决,要不然对方也不会主动把钱还钱给您,要视具体情况看,比较复杂,建议您找北京合同纠纷的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24-03-29 05:39:16
最新咨询
破坏交通工具罪被刑拘有办法吗?
你的咨询已看到,而今你的堂兄已经被拘留,你堂兄的近亲属在法院作出最后判决前和你堂兄是见不了面的,你最好让一位你堂兄近亲属...
2024-10-13 18:39:42 13婚内继承的财产未分割,诉讼离婚怎么分割?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若法院认为没有破裂,则可能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这样也就不会解决财...
2024-10-13 17:52:54 10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怎么判刑?
你好,根据刑法二百一十五条关于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规定,该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
2024-10-13 15:31:25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