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海人,我们是2011年领的证,这之后是诉讼离婚的,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判小孩儿跟我,对方支付小孩儿的抚养孩子的钱,每一个月3495。但是吧当下时段我预备增添抚养孩子的钱,可以增添3615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可以答应么?谢谢律师
张帆
专职律师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情况建议您起诉解决,要不然对方也不可能主动把抚养费给您,您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建议您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介入。
回复于 2024-03-29 08:43:03
张子衿
专职律师该情况一般是由于客观原因发生变化,导致对之前孩子抚养费部分判决不满意或者后悔导致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是需要原告这边提供一些证据证明增加抚养费的依据,比如教育医疗等费用依据,建议您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介入。
回复于 2024-03-29 08: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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