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人,我们夫妇2012年登记的。婚前以我老公的名义购买的经济房。婚前签的认购协议,交齐全认购金79237。结婚后签的买卖协议。我出的首期购房款,2020年我老公写明房屋归我,可但是截止到现在也没有过户,我可以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诉讼么?我需要怎么办?此种情况会怎么判决?我能把房子要回来么?

张帆
专职律师所有权确认纠纷在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此种情况能协商最好先协商,若是协商不成审理法官也是能判的,您需要准备一些案件证据证明这个,比较复杂,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家事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回复于 2024-03-29 13:34:04

张子衿
专职律师民法典生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况如果诉可能会被驳回诉求,可以起诉所有权确认纠纷或离婚后财产纠纷,您要整理好要分割房屋的案件证据,最后看审理法官如何判,比较复杂,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家事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回复于 2024-03-29 13:2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