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藏人,我有一个问题想要问询一下,我想了解一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事情。情节是这样的:我老公在黑龙江的一家企业工作,前段时间他有个牌友问他是否结交供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刚好他有个合作伙伴手里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对外销售,于是他就介绍他们结交。完成后对外销售的人给了他7000元作为报酬,他也就收了。最近几天被查获,公安机关以触犯了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将他带到派出所了。请刑事辩护律师回答一下,他可以被认定为从犯吗?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4626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