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海人,我老公在四川的一个小县城开了一个手机体验店,为了多赚钱,他从网页上转存很多男女的视频,然后帮转存到购买者手机上,每次收手续费50元。不久前被他人反映,公安机关经过查证,在他的台式电脑里查获男女的视频37条,黄色图片548张。遂以涉嫌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将他带到公安局了。咨询一下律师,假设他有有立功行为情节,可以减轻处理吗?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den*** 四川-达州 2024-03-30 15:41:10 浏览量: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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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咨询 李晓颖

李晓颖

专职律师

涉嫌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存在自首、立功、坦白等法定或者酌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是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建议由执业律师提供有效的法律辩护,争取最好的处理结果。

回复于 2024-03-30 16:41:10

立即咨询 窦利萍

窦利萍

专职律师

能否减轻处理,还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才能给出有效的帮助,建议找律师帮忙。

回复于 2024-03-30 16:22:10

立即咨询 窦利萍

窦利萍

专职律师

您好,请问需要什么帮助

回复于 2024-03-30 16:08:10

立即咨询 张帆

张帆

专职律师

您好,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回复于 2024-03-30 1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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