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人,我弟弟是某个人公司法人,主要生意是从上家转租电话线路,给别人提供电话群拨服务,我弟弟开发软件管理下线,从下线提成。这些天8时许,因为下线客户在网上从事犯罪活动,我弟弟收到上家寄过来的《关于呼叫中心业务集团投诉处理意见函》并转交下线,责令下线彻底整改其电话线路上的犯罪活动。但可能是为了一己之力,我弟弟把电话线路更改为固话号码,继而仍提供给下线使用。我想请问给他提供网络存储协助被抓了能从轻处罚么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den*** 山西-朔州 2024-03-30 18:12:49 浏览量: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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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咨询 张子衿

张子衿

专职律师

你的咨询我们已收悉,明知别人在网上从事犯罪活动,仍给他提供网络存储协助,就已经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主观恶性不大有缓刑可能,律师尽早介入可以阅卷 。

回复于 2024-03-30 18:38:49

立即咨询 陈兰亭

陈兰亭

专职律师

您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回复于 2024-03-30 18:29:49

立即咨询 张帆

张帆

专职律师

你好,具体什么问题

回复于 2024-03-30 18: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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