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经营客轮的单位,大概几个月前有一名出行的人在乘坐我单位客轮过程中,落水逝世。经回看客轮的监控录像,该名出行的人先是登上护栏,然后跃入水中,我已经将该监控录像提交了了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也已确定该名出行的人是轻生。但是该名出行的人的家属仍然将我单位诉到审判机关,申请赔偿损失,律师请帮助解答一下,我客轮单位应当赔偿吗?谢谢律师

张子衿
专职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你无需赔偿。
回复于 2024-03-31 11: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