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民法典生效后,想请问1个小案子。我们二位是2011年确定恋爱关系住在一起的,在这之后我们二位生了两个崽子。但是现在呢我们二位不再联系,被发现劈腿分手后我们二位的崽子怎么生活?对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到目前为止都根本联系不上,我想要每月6千,我可以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么?这种情形会怎么判?
您好,民法典生效后,想请问1个小案子。我们二位是2011年确定恋爱关系住在一起的,在这之后我们二位生了两个崽子。但是现在呢我们二位不再联系,被发现劈腿分手后我们二位的崽子怎么生活?对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到目前为止都根本联系不上,我想要每月6千,我可以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么?这种情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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