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么律师,民法典生效后,我想调解离婚,案件大概是我俩是2010年扯得证,领证前对方父亲母亲拿的别墅的全款,之后房本注明的我太太和我的大名。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我太太和我又一起工商银行贷款购置了一套别墅,还剩下150万上下的工商银行贷款没还完,上面别墅也有不少于两三百万的升值,此种情形会怎么处理?此起诉离婚可以去海淀法院立案么?

den*** 辽宁-阜新 2023-09-16 20:25:56 浏览量:144
分享
1条回复 我也要提问
共1条回复
立即咨询 孙锋

孙锋

专职律师

离婚纠纷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债务也平均分,领证前的那套视为对方父母对您的赠与,婚姻关系存续期的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共同房产的租金、增值平均分,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婚姻律师介入。

回复于 2023-09-16 20:36:39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热心律师

查看更多>>
律师回复动态
  • 律师回复榜
  • 律师好评榜

热门律师推荐

周边律师
东城区
密云县
延庆县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大兴区
昌平区
平谷区
怀柔区
门头沟区
省会律师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山东
内蒙古
江苏
安徽
山西
陕西
甘肃
浙江
江西
湖北
湖南
贵州
四川
云南
新疆
宁夏
青海
西藏
广西
广东
福建
海南
台湾
香港
澳门
专业律师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
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