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山东的。我堂哥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期间,在未获取药品销售国家许可的情况下,在北京市顺义区以人民币10万元价格向彭 某等人贩卖“减肥胶囊”。经认证,上述物品全是假药。2022年11月05日,我堂哥主动到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区分局投案,后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关在北京市顺义区看守所。想要请问律师的是,北京市顺义区法院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罪起点有什么具体规定?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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