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经别人介绍,用自己身份信息注册办理了建行银行卡,又把该银行卡及绑定该银行卡的网银账号密码一块提供给别人,别人用来从事互联网犯罪活动时收钱使用。趁银行卡里转入钱后用挂失银行卡的方式把钱取出,私占124万。 2022年11月22日,胡某被带回去,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刑拘,请问能和家属见面吗?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den*** 安徽-铜陵 2023-10-04 14:57:26 浏览量: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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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咨询 孙锋

孙锋

专职律师

你好,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属于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实践中只要认罪态度好,配合赔偿,可以争取取保候审,建议您详细沟通。

回复于 2023-10-04 1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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