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啊,媳妇和其伙伴湛某合伙开了一个砖厂,媳妇是法人。伙伴湛某将砖厂搬砖的体力活承包给了邵某,邵某不知道在哪里招来12个人来干活,砖厂按月给邵某结算。12天前刑侦警察来到砖厂调查,媳妇才知道邵某手下干活的人都是邵某在各地威逼来的智障和流浪人员,媳妇被刑侦警察拘留了,当今被扣在看守所里。请问涉嫌强迫劳动罪是如何规定的?媳妇之前也没有进过派出所,这个阶段能办保外就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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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华
专职律师你的问题我们收到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强迫劳动罪是指第二百四十四条,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回复于 2023-10-22 12: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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