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么律师,我是一名法学学生,想研究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相关罪名问题。假如大哥和其亲戚严某合伙开了一个砖厂,大哥是法人。亲戚严某将砖厂搬砖的体力活承包给了喻某,喻某不知道在哪里招来8个人来干活,砖厂按月给喻某结算。8天前警察来到砖厂调查,大哥才知道喻某手下干活的人里有问题,大哥被警察羁押了,而今抓到看守所里。如果喻某手下干活的有不满16岁的人,请问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释法说理如何理解?大哥之前没有被抓过,这个阶段能办保释吗?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文杰
专职律师你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回复于 2023-10-14 23:26:22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