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问一下,我是山西人,我是为准备学习法律知识,假设在2023年01月23日,我老叔的北京某咨询上市企业,为解决公司经营亏损问题在募集资金书里做了一些假信息,两年后公司无力支付本息,涉及金额1075万元。现在我老叔被带走关在海淀看守所,请问律师我老叔遇到这种情形还能咋办呢?人能不能会见吗?欺诈发行证券罪严重吗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刘坤鑫
专职律师你好,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六十条【欺诈发生证券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生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你老叔涉及此罪名,需要考虑募集数额和后果等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如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现在最主要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会见,及时有效的回答,建议来电详谈。
回复于 2023-09-14 08: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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