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江苏人,我是为准备学习法律知识,假设我奶奶是某汽车上市公司,在尚欠外债且没有实际经营的情形状况下,经提前商量后经以发展其他人、签了假意答应超高收益回报返还现金等办法获得信赖,骗取了718人,涉及的金额1654万元,现在我奶奶被拘留了,我奶奶被扣在石景山看守所,涉嫌集资诈骗罪。请问您,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人大概被被判多久?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新法有规定集资诈骗罪?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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