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生效后,想请问一下某个小案件。我跟好哥们签了了协议合同书,写明我委托授权好哥们炒股,用我的账号,协议合同书签了当初,我账号里边价值总金额共计4006884元。2016年9月,我跟好哥们签了了结算明细表,好哥们需要承受我损失共计3894214元。好哥们系前段时间离的,但是这委托手续系好哥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了的,这系夫妻共同债务么?我可以到昌平法院交起诉书么?该情况会怎么解决?我能赢这个官司么?
刘坤鑫
专职律师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情形建议您起诉解决,一般我们也都会在起诉时尽可能举证证明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也会受理,但是这个案子举证比较困难,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回复于 2023-09-05 17: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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