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好朋友是某知名企业CFO。2018年,他因生意不行了而决议做私募基金。鉴于此,他联络一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计划通过券商售卖私募债券。这期间他决议做假账簿凭证来符合一定条件。2023年01月21日他被发现了。请问律师刑法欺诈发行证券罪定罪标准和诈骗罪定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欺诈发行证券罪向哪个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李晓颖
专职律师您的情况我已大概了解,依据法律规定诈骗罪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自愿处分财物的行为。欺诈发行证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行为。
回复于 2023-10-25 07: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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