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民法典生效后,想知道某1个案子。我们二位是2015年合法在一起的,后来是判决离婚的,通州法院判决娃给我,对方付娃的子女生活费,每一个月1千。但目前我打算提高子女生活费,可以提高3000元么?通州法院可以支持么?
刘坤鑫
专职律师该情况一般是由于客观原因发生变化,导致对之前孩子抚养费部分判决不满意或者后悔导致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是需要原告这边提供一些证据证明增加抚养费的依据,比如教育医疗等费用依据,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婚姻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回复于 2023-10-20 22: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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