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啊律师,我是西藏人。近期准备司考,遇到一个示例不太清楚,想请教一下。比如老胡为军工技术专家,在一次会议上认识了留学回国的马某,马某本来就是有意识地腐蚀各方面人员,发现老胡后分外热情,千方百计紧盯不放。而当老胡看到留学回国的马某时,也被马某的接近搞晕了头脑,与马某打得火热。马某告诉老胡为,情报可以变成大价钱。老胡为见钱眼开,认为发现了一条赚钱门路。后来在明知道马某是在为国外间谍组织工作的情况下,老胡向马某提供了大量情报。为了让马某能够理解情报专业知识,老胡还给他进行了情报专业知识的“科普”辅导。后我国家安全机关将老胡、马某抓捕归案。请问老胡是涉嫌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吗?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能怎么量刑?
李晓颖
专职律师涉嫌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李在珂律师曾任北京公安刑总标办主任据公开新闻报道,郭某某为导弹技术专家,以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李在珂律师作为郭某某的代理律师依法为郭某某进行了辩护。
回复于 2023-11-16 05: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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