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啊,我是一名法律自考生,想了解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相关罪名问题。例如弟弟和其表哥
戚某合伙开了一个砖厂,弟弟是法人。表哥
戚某将砖厂搬砖的体力活承包给了孟某,孟某不知道在哪里招来15个人来干活,砖厂按月给孟某结算。15天前派出所警员来到砖厂调查,弟弟才知道孟某手下干活的人里有问题,弟弟被派出所警员刑拘了,目前被带走关在看守所里。如果孟某手下干活的有不满16岁的人,请问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怎么立案才合法?弟弟也从来没有犯过事,这个阶段能申请放人吗?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张子衿
专职律师你的问题我们收到了,依照法律规定,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回复于 2023-09-10 08: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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