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啊,民法典生效后,我想判决离婚,我俩是2017年结婚的,结婚后我丈夫和我共同兴业银行贷款购入了3套住宅,还有500万左右的兴业银行贷款没还,上面全部住宅也有至少三百万的增值,另外,对方结婚后还代位继承了一套住宅的二分之一,但是他们兄弟之间也没有走该代位继承的程序,就是该代位继承的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还是去世老人的名,这种情形我打离婚纠纷能不能拿到那套代位继承住宅的二分之一的50%?这种情形会怎么判决?该离婚纠纷可以去丰台法院交材料么?
刘亚华
专职律师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若审理法院认为没有破裂,则可能首次不会判离,这样也就不会解决财产的分割问题,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回复于 2023-09-27 18: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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