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跟您请教一个法律问题,舅舅在咸宁市打工,就在前一阵儿受了国有企业管理者的批评心里一直愤怒。11天前舅舅下班后约了好朋友在小餐馆吃饭时喝酒喝多了,酒后舅舅想起之前和一个表姐梁
某的矛盾,独自来到表姐梁
某在某山区投资的养鱼池,将之前买的清塘剂投入到养鱼池,造成养鱼池的鱼大量死亡。现在舅舅被咸宁市的警员羁押了,想了解破坏生产经营罪损失100万怎么判?舅舅之前也没有被抓过,能申请取保候审吗?谢谢了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窦利萍
专职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复于 2024-01-18 07: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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