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咨询一个问题,2014年10月,我于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为侄子投保人寿保险。我为孤寡老人,无孩子。投保时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我保险分红全是侄子的,但是人寿保险单中写明了特定情况下受益人为投保人,是因为我无孩子,这个情形下无人 可以获得金额。投保时侄子的签名是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工作人员指使我代签的,侄子没有委托,我可以主张返回保险费么?
李晓颖
专职律师民法典生效后依据相关规定,此种情况可以起诉人寿保险合同纠纷,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告,要是侄子拒绝可以起诉没效力,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回复于 2024-01-18 08:35:04
张帆
专职律师合同纠纷,首先看属不属于专属管辖,不属于的话再看是否约定了管辖,若无,则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您先看一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确定一下管辖法院,比较复杂,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回复于 2024-01-18 08: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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