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专业律师回答咨询吗?,大概几个月前我父亲夜间骑着脚踏车回家,走过某集市路时,撞到堆积在集市路中央的砂石堆,造成他颧骨骨折,经打急救电话送到某专科医院医治,构成7级伤残。经查证,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需要,居委会使用掘机将砂石堆堆积在集市路中央,以达到封路的目的,且未设置警告牌。想请教一下,我父亲可以要求居委会承担赔偿责任吗?谢谢律师
张子衿
专职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你可以要求居委会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4-01-18 18: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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