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刑事律师帮忙分析一下,我在准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想咨询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某A于2019年9月15日买企业资料复印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添加上私刻的财务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等印章,并选用印章在该企业资料复印件上盖章,随后再在银行开户,推动其从事银行汇票业务来消减信贷规模,随后撤销。没过多久,这人因涉及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被警察抓走,鉴定结论是企业资料复印件上的印章与该社的样本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麻烦问下这事儿可能判多久?十分感谢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陈兰亭
专职律师你好,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利用伪造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金融许可证等企业资料,开设对公账户,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要是有必要细致知道,欢迎问一下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回复于 2024-01-19 07:32:29
李晓颖
专职律师你好,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欢迎来电话细说。
回复于 2024-01-19 07: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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