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某一个案子,我是湖北人,某娱乐公司是郎某与老同学成立的公司,2020年2月转让于我,我全部按约定进行了,可但是我司2020年2月收到国家税务局北京市丰台区税务局的书面通知,告诉我某娱乐公司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大概120510,滞纳金大概236187。可但是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同书郎某与老同学承诺签订转让协议合同书前根本没有罚款,到现在无法联系郎某,我缴纳了全部所有的企业所得税、滞纳金。我需要怎么处理?我想要委托一个律师解决保障我的权益。
窦利萍
专职律师合同纠纷,首先看属不属于专属管辖,不属于的话再看是否约定了管辖,若无,则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
回复于 2024-01-19 11:00:32
陈兰亭
专职律师民法典生效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建议您们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您积极立案,该情形可以打股权转让纠纷,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
回复于 2024-01-19 10: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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