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问题想要打听一下,我们是一家工程公司,大约1年前中标了一个住宅楼建设项目,并招了多名零工干活,由于零工流动性较大,没有为零工上工伤保险,但为减少风险,我工程公司给零工买了多份意外伤害险。前几天有一名零工工作中受伤了,我工程公司投保的意外伤害险已经承担损失,且金额已超过工伤保险赔偿数额。但现该零工提起诉讼要求我工程公司继续按工伤保险承担损失,请律师帮忙回答一下,工程公司还需要再次承担损失吗?
窦利萍
专职律师为零工投保的意外伤害险是由工程公司购买的,目的为减少风险,即工程公司将工伤保险的风险转移给了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险已承担损失,即转移了工伤保险的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4-01-19 16: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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