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西人,因为机动车道遗撒许多泥土造成摔倒未找到行为人如何处理?案情是这样的:去年的时候我驾驶着横梁摩托车经过某机动车道,突然发现机动车道上有遗撒了许多的泥土,我避让不及连人带横梁摩托车一起摔倒,路过的人立刻帮我报警并打999电话送到综合医院,经医疗我构成8级伤残,但负责交通管理的警察说未找到遗撒泥土的行为人。咨询一下律师,我的损伤如何处理?是否可以请求负有管理义务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文杰
专职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之规定,应该由遗撒泥土的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道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复于 2024-01-20 01: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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