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情况想要询问一下,我堂弟今年8岁,前段时间我带着他去动物园玩耍,该动物园是同意对小马等食草动物进行喂的,且动物园里也转卖喂用的食物。我堂弟在对小马进行喂过程中,中指被咬且流血了,我第一时间找了动物园的管理员并送到专科医院医疗,动物园的管理员垫付了1000元就走开,然而我堂弟在专科医院已经花了治疗费等费用29987元了,想请教一下,我是否可以主张动物园承担损失?
陈兰亭
专职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你可以主张动物园承担损失。
回复于 2024-01-20 03: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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