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下个案件,我是广东人,我母亲生前立了个打印遗嘱,承诺房产赠给我的姐姐,可但是重点是这姐姐年少的时候就过继于他人,法律上这姐姐已经不是我的家人了,这打印遗嘱里面还存在一句话,说这姐姐是法定监护人,那我想问一下,这打印遗嘱有法律效力么?这儿可不可以表示这我母亲那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张子衿
专职律师民法典生效后,针对继承纠纷分割财产部分与之前的规定大同小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况可以起诉遗嘱继承纠纷确认打印遗嘱的效力,比较复杂,建议您委托专业的打继承官司的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回复于 2024-01-20 04:17:54
张子衿
专职律师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另外诉讼还应该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其他继承人的身份信息等,比较复杂,建议您委托专业的打继承官司的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回复于 2024-01-20 04: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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