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甘肃人,我有一个有关孩童在幼儿园里损伤了应该由谁承担费用的问题需要问一下执业律师,请抽时间帮忙解答一下,多谢律师!我家孩童没到8岁,去年的时候在幼儿园里上活动课,由于小球掉入雨水道,捡的时候致使脚部损伤了,送到三级医院医治,住院14天,治疗费等费用16881元,请教一下,没到8岁的孩童在幼儿园里损伤了是否可以要求幼儿园承担费用?
刘亚华
专职律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回复于 2024-01-20 1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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